李同胜:关于农村中小学校长专业发展的对策思考

发布者:管理员04发布时间:2022-04-01浏览次数:309

  摘要:根据农村中小学校长的实际情况,从校长专业标准的制定、校长选拔任用制度的改革、校长培训质量的提高和扩大校长专业自主权等方面提出了促进农村中小学校长专业化发展的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校长素质,专业化,标准,培训

 

  中小学校长如何适应时代变革和教育发展的要求,成为20世纪80年代以来世界各国教育研究的热点之一。认为校长应从职务转向职业,从学校的行政管理者较变为思想领导者;从适应传统教育转向适应创新教育;从自我封闭转向适应变革,走专业化的自我发展之路。我国从八五开始,校长队伍建设逐步走向法制化和规范化的轨道,但仍缺乏一个适应现代教育发展需要的校长职业标准和有效的选拔、使用、管理、监督机制,校长的专业化水平远远不能适应社会对学校教育发展的需要。

 

  根据我们近几年来对农村地区中小学校长队伍现状的调查、分析和研究,结合国内外校长专业化研究的成果,现就如何促进农村中小学校长的专业发展提出对策和建议,以期促进中小学校长队伍走向自我激励、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专业发展轨道。

 

  一、研究构建校长专业化标准,从制度上保证校长从业的专业基础

 

  校长专业化,最根本的是要求校长确立专业领导、专业管理的思想,把学校管理作为校长的本职专业来做。校长角色,是社会分工、教育分工的必然产物,是学校规模扩大和学校组织复杂化的必然产物。学校教育的发展,需要管理知识专门化、管理技能系统化和管理观念现代化,需要一定数量的专业管理者,所以校长队伍建设要走向专业化。

 

  什么是专业化?什么是专业化的标准?美国教育协会曾确立了专门化职业的8项标准:(1)应有高度的心智活动;(2)具有特殊的知识技能;(3)受过长期的专业训练;(4)不断在职进修;(5)属永久性职业;(6)以服务社会为目的;(7)有健全的专业组织;(8)能遵守专业伦理。奥斯汀(1989)以权威性的研究成果概括出14项专业特征,并认为其中4项是最重要的:一套完善的专门知识和技能体系作为专业人员从业的依据;对于证书的颁发标准和从业条件有完整的管理和控制措施;对职业范围内的抉择有自主决策的权力;相当高的社会声望和经济地位。

 

  据此,可以认为专门化的职业至少需要下列4个最基本的条件:完善的专业知识技能体系;严格的专业资格准入制度;特定的专业自主权;较高的社会声誉与社会地位。

 

  就校长专业化来说,至少应有以下几方面标准:

 

1.系统的管理科学、教育科学知识和从事日常的学校管理所需要的计划、决策、指挥、协调、评价等管理技能。具有现代教育思想和管理理念,具有强烈的服务意识,并以此作为自己专业行为的理性支撑。

 

2.建立校长选拔、任用、考核、奖惩的完整体系和制度,并具有可操作性。

 

3.赋予校长在法律范围内管理学校人财物事的专业自主权。

 

4.以实行校长职级制为突破口,保证校长享有的经济待遇和政治地位。

 

5.系统的校长职业养成教育和专业培训,参加校长专业团体。校长必须接受任职资格培训、提高培训和高级研修培训,积极参加教育管理专业协会的活动。这是提高校长专业化水平的重要途径。

 

  这些标准各级政府部门尤其是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国家有关法律政策的基础上制定具体的规定,以制度化的形式固定下来作为校长专业发展的依据和校长从业的行为标准。具体包括校长任职资格标准、校长选拔任用程序标准、校长考核奖惩标准和校长日常行为规范等。这些标准的建立,不是限制校长的从业行为,捆住校长的手脚,而是为了明确校长的专业地位和从业规范,明确校长和教育行政部门的职责范围,还校长应有的专业自主权,从制度上保证校长职业不断走向专业化。

 

  二、改革校长选拔任用体制,优化校长管理方法和管理模式

 

  长期以来,我国中小学校长一直被看作是一种行政职务,在职责、任用、晋升和待遇上都是按照政府官员对待的。但学校不是政府,校长不是行政官员,校长是专业化的管理人员。把校长作为行政官员,只能强化学校的政府化和官本位化,弱化学校的教育功能。

 

1992年中组部、国家教委发布的《关于加强全国中小学校长队伍建设的意见》提出:校长任免一般经过如下步骤:(1)由教育行政部门和组织人事部门,根据校长任职条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经一定的民主程序,提出任免对象;(2)由教育行政部门和组织人事部门进行考察,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任免意见;(3)按照当地规定的中小学校长任免权限审批。

 

  这样还是把校长作为一种行政职务来看待,一大批中小学校长具有行政级别,校长的任命与管理归组织或人事部门。有的地方,组织人事部门为解决个别人的级别或待遇问题,把不懂教育、不懂教学的干部调整到学校当校长,教育行政部门只能提供一些参考意见,有的干脆无权过问。有些学校行政级别高,教育主管部门行政级别低,形成教育部门管学校却管不了校长的奇怪局面。另外,由于学校干部由组织或人事部门管理,校长对副校长、中层干部在管理与使用方面权力很小,某种程度上制约了学校的发展。这种局面对学校发展所带来的负面效应是显而易见的,即学校政府化、校长官员化、行为媚上化、管理行政化,严重违背了教育活动按自身的规律运行。

 

  一个好校长能成就一所好学校。有专家指出,校长是一种专门的职业,结合了教育家、管理者、经营者、教师等多种角色特征,校长的成长规律与政府官员不同。因此,建立与学校发展相适应、与校长成长规律相适应的校长管理制度迫在眉睫。

 

  校长专业化应实行中小学校长职级制度,取消中小学校长的行政级别,由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归口管理,副校长由校长提名;校长设置不同的级别,实行动态管理,定期评审认定;校长的工资根据业绩情况,随职级确定;实行任期制度,公认的优秀校长可继续聘任;实行校长交流制度,鼓励校长到薄弱学校干事创业。

 

  三、改革校长培训模式,促进校长专业知识技能的完善,管理观念的不断更新和专业能力的不断成长

 

  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校长培训规定》的要求,中小学校长培训的宗旨是以提高校长组织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为重点。关键是要根据不同的培训对象,有针对性的安排培训内容和培训形式,提出不同的培训要求,提高校长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首先,更新培训观念,树立下列与现代教育发展要求和培训目标相适应的培训观念:

 

1.坚持主体性教育原则,充分发挥参训校长在培训过程中的主体作用。要充分考虑校长的实际需求和成人在职学习的特点,鼓励和引导学员学思结合、学用结合,促进其自身素质和管理水平的提高。在教学中必须保证用于问题讨论、经验交流、案例分析等活动的时间。

 

2.坚持课程优化原则,采用宽基础+活模块统一性+灵活性的课程设置模式。教学内容要少而精,突出重点、难点,反映基础教育改革发展中的最新成果及存在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

 

3.坚持评价反馈原则,不断完善和改革培训过程,切实保证培训质量。

 

  其次,明确培训目标,优化课程结构,保证培训内容与教育事业发展和校长的实际需求相适应。

 

  当前校长培训的目标定位可集中在三个方面:

 

1.学习新理论:主要是通过培训中的学科课程引导校长重点研讨有关政治理论、教育理论、管理理论的新知识新成果,包括当代社会与教育专题、教育政策法规专题、学校管理专题、比较教育专题、教育评价专题和现代教育技术专题等。

 

2.交流新经验:主要是组织学员对本地和外地教育改革发展的典型经验或典型问题进行实地考察和专题调研,特别是通过学员之间面对面地交流讨论,丰富校长的实践性知识,提高学员运用所学理论指导教育实践、组织教育改革的能力和水平。

 

3.探讨新问题:主要是以专题讲座或专题研讨的形式,针对教育改革、发展中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题研讨。这类课程具有较强的灵活性,要根据社会发展、教育改革尤其是地方教育改革发展的实际情况,灵活设置,并不断更新课程内容和教学形式。

 

  第三,提高培训者的专业素养和教学水平,尤其是熟悉基础教育、研究基础教育的热情和能力。

 

  校长培训的重要性和任务的复杂性,要求培训者不仅应具有较高的知识素养,而且要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特别是娴熟地驾驭教学活动的教学组织能力。在培训中,任课教师要根据教学内容的性质和学员的实际情况,灵活选择不同的教学方式和教学方法,实现教学方式的多样化、最优化。除了系统地理论讲授外,要将自学辅导、专题讨论、问题解决、案例分析等多种教学方式引入到教学中来。真正做到理论与实践的结合、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的结合,外地经验与本地实际的结合,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四,建立研训一体的培训体制,将学员的学习培训和教育科研结合起来。

 

  在培训中组织学员研讨当前学校教育改革中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并有选择性地把它们作为研究课题进行专题研究,指导学员开展教育科研活动。对学员的研究成果要组织他们进行交流和讨论,提高学员的教育科研能力,为培养专家型、学者型的骨干校长作出贡献。

 

  四、强化校长评价的科学性和制度化,激发校长专业发展的主体自觉,扩大校长的专业自主权

 

  目前我国地方教育部门,尤其是县(区)级教育部门对基础教育各类学校的领导和管理,基本上仍沿用着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管理模式和领导方式,校长缺乏应有的专业自主权。诸如人事统一调配、财物统一管理、教学进度统一要求、学生成绩统一评定,等等,都限制着校长的专业自主权,制约着校长主观能动性的发挥。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在教育内部大胆进行基础教育管理体制的改革,建立现代学校教育制度,已是迫在眉睫的事情。教育行政部门对基层学校的管理,必须下放管理权限,扩大校长的办学自主权,逐步使学校成为相对独立的办学实体,增强办学活力。

 

  一放人权,变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调配制为校长招聘制和聘用合同制。校长可以根据学校改革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进人、用人制度,不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激发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供根本保证。

 

  二放财权,实行工资总额和事业费包干制。允许校长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进行校内分配制度改革,实行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的政策,对有特殊贡献的教师可以重奖。

 

  三放事权,学校应在立足实际、扬长避短、创出特色的原则指导下,自主进行教育教学改革。一个学生应有自己的个性,一个教师应有自己的特长,一所学校应有自己的特色。特色,是学校的生命线。一所学校只有办出自己的特色,才能焕发出生机和活力,才能彰显其存在的意义和价值。特色的形成,需要校长带领全体教职员工根据本校的实际在长期的创造性实践中逐步实现。那种在统一模式束缚下办出的学校,是永远不会有自己特色的。

 

  教育行政部门对上述权力的下放,只是管理职能的转变,并不是说可以放松对基层学校的领导和管理。特别是对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来说,下面几个方面的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一是制定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加强教育法规建设,为校长专业自主权的发挥提供依据和目标。要根据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的总体要求和地方政治、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编制科学的教育发展规划,为指导基层学校确定发展方向和制定发展目标服务。要加强地方教育法规建设,逐步做到依法行政、依法治校。

 

  二是选好用好校长。校长是一所学校的灵魂和旗帜,有什么水平的校长就会有什么层次的学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必须十分重视校长的选拔任用工作,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把那些品德高尚、作风正派、懂业务、会管理的优秀人才选拔到校长工作岗位上。要加强对校长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校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自己的领导艺术和管理水平,逐步成长为富有敬业精神和创新能力的社会主义教育家。

 

  三是强化对校长工作的督导和评估。要制定出综合的校长水平评价指标体系和对校长政绩的评价指标体系,充分发展教育评价的导向、激励作用,促进学校办学水平不断提高。要加强对学校财务的监督和审计,确保有限的教育经费用到刀刃上。

 

  四是组织实施好校长培训工作。要坚决克服校长培训中的形式主义,再也不能干那种既增加工作负担,又无益于校长整体素质提高的事情了。要组织建立各级校长协会,通过行业自治组织加强校长队伍的自律和学习提高。

 

  总之,新世纪的中国基础教育,必须简政放权,充分尊重校长的办学自主权,充分调动校长管理教育教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创造富有生机与活力的基础教育新机制,为校长的专业发展提供开放的空间和良好的外部机制。(李同胜,山东临沂师范学院

  参考文献:

 

[1]  王铁军.校长角色的再认识和再定位 [N]. 中国教育报,2004-2-174.

 

[2]  王铁军.现代校长培训:理念·操作·经验 [M]. 南京: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

 

[3]  安文铸.学校管理研究专题 [M]. 北京:科学普及出版社,1997.

 

[4]  李同胜.论增强基础教育的活力 [N]. 中国教育报.2002-8-264.